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布告(2021年第67号)
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0日,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布告(2021年第67号)。布告称,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,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查验所等单位查验,标明为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出产的奥丽卡染发膏-天然黑等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。
上述化妆品注册人、存案人、受托出产企业涉嫌违反《化妆品监督办理条例》,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(区、市)药监办理部门对有关企业依法立案查询,严肃查处,并催促其依法召回触及的产品;要求相关省(区、市)药监办理部门责令有关化妆品运营者立马中止运营触及的产品,对发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依法查处。相关省(区、市)药监办理部门应当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揭露对相关企业或许单位的处理结果,查询处理状况及时陈述国家药监局。
(1)该产品标签标识与批件共同。(2)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:苯基甲基吡唑啉酮。
(1)该产品标签标识与批件共同。(2)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:对苯二胺、对氨基苯酚、4-氨基-2-羟基甲苯。
(1)该产品标签标识与批件共同。(2)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:对苯二胺、对氨基苯酚、间苯二酚。
制造商: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永兴中路黄泥堆南面1号楼,总经销:广州市肯达是美容美发用品交易有限公司
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南路16号广西华裔服装有限公司综合楼一层车间厂房61号
(1)该产品标签标识与批件共同。(2)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:对苯二胺、间氨基苯酚、间苯二酚。
(1)该产品标签标识与批件共同。(2)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:4-甲基苄亚基樟脑、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。
经销商:杭州优姆品牌办理有限公司,在华职责单位:明可丽亚化妆品(厦门)有限公司,出产商:URG Inc.
(1)该产品标签标识与批件共同。(2)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:苯基苯并咪唑磺酸、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、水杨酸乙基己酯、奥克立林、胡莫柳酯。
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杭州湾新区金源大路19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A栋一层L1001-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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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科东一路15号3栋2单元7层707、7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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